平顶山市:推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落地实施
来源:信用河南  发布日期:2024-12-10 浏览次数:浏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无违法违规证明是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需提供的要件,用以证明市场主体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市场主体此前在办理涉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时,由于涉及行业部门众多,需要提供多个网站的查询截图,程序烦琐复杂,且截图的真实性无法及时核实。

日前,此项工作已在平顶山市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建设管理局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建筑物工程施工、安全监测和白蚁防治项目、平顶山市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建设管理局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拦河坝及防渗工程施工、数字孪生及测雨雷达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平顶山市示范区凤鸣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得到推广,投资额15.58亿元。

专项信用报告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广应用改革,有效疏通了部门间的堵点,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孤岛”,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提升了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下一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积极拓展专项信用报告的应用场景,推动专项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探索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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