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修复是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企业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资金补贴、项目申报、评先评优、资格资质认定、金融信贷等领域,都会受到一定限制,进而给企业造成损失。新乡市税务部门实施“两书同达”制度,不断丰富说理式执法方式,引导和帮助经营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助力企业信用信息修复,有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一是实施“两书同达”制度,全力护航企业发展。从2024年新乡市税务部门开始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和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制度,在向行政相对人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主动告知书》,进行处罚事项失信提醒,主动告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信用修复流程等内容,做到损害后果一次性明示、修复流程一次性了解、涉及资料一次性告知,解决“一罚了之”、企业对信用修复流程不明、业务不清等问题,在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异议权、救济权的同时,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履行处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建重塑信用。
二是规范失信信息公布,分类分级科学管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工作,涉及事项确定、救济时效、告知期限等多项内容,为确保不遗漏关键时间点,税务部门对涉及行政处罚、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公布标准的案件,设立失信信息跟踪台账,以审理、执行等稽查程序为横向参考,以告知时限、救济时限、撤出时间等为纵向参考,为工作人员提供操作指南,及时发出《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主动告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同时,对信用修复进行类型化管理,按照涉及行政处罚、税收违法“黑名单”等不同的失信类型,划分为仅涉及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且涉及“黑名单”、仅涉及“黑名单”三类信用管理对象,在每类信用管理对象中再按照是否涉及实体经济划分为两级,对每类每级失信主体分别设立相应的信用管理措施。
三是法理结合彰显温度,信用修复效能提升。在实行‘两书同达’制度的同时,注重在信用确认、修复工作中使用案例宣传、说理引导等方式,明确告知纳税人失信危害后果、信用修复条件、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条件和所需资料,不断增强行政相对人自觉维护、及时修复信用意识,持续提升信用修复效能。截至目前,新乡市税务部门已对16余户涉及行政处罚企业同步送达“两书”,实现了新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100%、被处罚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知晓率100%。某设备有限公司因税收违法行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税务人员“面对面”指导企业修复纳税信用,6个月后经审核该公司符合相关条件,按照程序及时撤了该企业“黑名单”公示和处罚信息公布,让企业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
在税务部门“两书同达”工作机制的告知提醒和辅导下,失信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得以及时修复,为企业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发展局面。下一步,新乡市税务部门将持续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协调解决信用修复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