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发挥信用监管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着力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河南省唐河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以“双向承诺”为有力抓手,全力推动信用监管“双提升、双下降”,引导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不断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为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奠定基础。
“双向承诺”即市场监管部门与经营主体相互作出承诺。企业做出“信用合规”承诺,通过对企业采用信函提示、培训会等形式,指导企业建立信用合规制度,引导企业有效规避失信风险,提升主动合规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监管部门做出“守信无事不扰”承诺,最大限度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服务无处不在,主体守诺经营,创建良好秩序”,做到公正、透明、廉洁执法,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经营主体则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主动接受监管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通过推行“双向承诺”,信用监管实现了“双提升”。一方面,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大幅提升。在明确的承诺约束与激励机制下,众多企业和商户深刻认识到诚信经营才是长远发展之道,主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积极参与信用建设。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依据承诺内容,对建立信用合规制度的企业实施正向激励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打扰,对失信企业则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整体监管效果,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了整体监管效果,执法成本和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双下降”是指经营主体负担下降,监管执法行政成本下降。最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企业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双向承诺”落地生根,该局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双向承诺”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提高经营主体的知晓度与参与度。此项举措,在信用监管领域走出了一条创新之路,不仅促进了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下一步,唐河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化“双向承诺”机制,不断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努力打造更加公平、有序、诚信的市场环境。